国家宁静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宁静
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定的通知
安监总办〔2015〕2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宁静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省级煤矿宁静监察局,各中央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宁静生产事情的重要论述精神和全国宁静生产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全面贯彻落实新《宁静生产法》,进一步健全宁静生产责任体系,强化企业宁静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国家宁静监管总局制定了《企业宁静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请各级宁静监管部门凭据当地实际情况和附后式样,部署印制《规定》挂图,凭据监管范围、企业属地监管的原则,在4月底前分级发放至辖区内企业,确保全笼罩、无遗漏。国家宁静监管总局卖力印发中央企业总部。
二、各企业要将《规定》张贴在醒目位置,并严格凭据要求,抓紧完善宁静生产领导责任制,调整宁静生产管理机构人员,建立相关事情制度。2015年底所有规模以上企业必须做到宁静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2016年扩大到所有规模以下企业。
三、各地域要加大宣传和曝光力度,强化示范引领和推动推动。各级宁静监管部门、煤矿宁静监察机构要加强督促检查,指导、推动企业抓好贯彻落实。国家宁静监管总局将组织对重点地域、重点企业落实情况开展抽查。
附件:挂图式样(略)
宁静监管总局
2015年3月16日
企业宁静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定
一、必须落实“党政同责”要求,董事长、党组织书记、总经理对本企业宁静生产事情配合负担领导责任。
二、必须落实宁静生产“一岗双责”,所有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范围内宁静生产事情负担相应职责。
三、必须落实宁静生产组织领导机构,建立宁静生产委员会,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担任主任。
四、必须落实宁静管理力量,依法设置宁静生产管理机构,配齐配强注册宁静工程师等专业宁静管理人员。
五、必须落实宁静生产陈诉制度,定期向董事会、业绩考核部门陈诉宁静生产情况,并向社会公示。
六、必须做到宁静责任到位、宁静投入到位、宁静培训到位、宁静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