凭据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Globally Harmonized System for Classification and Labelling of Chemicals,简称GHS)和最新修订版的毒性化学物质管理法第17条,台湾环保署宣布了修订版“毒性化学物质标签及宁静数据表管理措施”(以下简称措施),该措施将于2014年12月11日正式生效。
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物质宁静资料表」修订为「宁静资料表」
配合劳动部「危害性化学品标示及通识规则」,将「制造商或供应商」修订为「制造者、输入者或供应者」。
为使台湾毒性化学物质分类与全球GHS接轨,并切合台湾政府一五零三零及标签系列分类尺度,使毒性化学物质分类及标签具备一致性,遂删除原附表一,今后凭据台湾政府一五零三零尺度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