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八届全国农药挂号评审委员会第十次全体上,专家建议应当在我国停止使用甲磺隆、氯磺隆、胺苯磺隆、氯嘧磺隆等除草剂,据视察,这些除草剂残效期长,易对后茬作物发生药害。而国外有些国家因耕作制度差异,有的休耕期较长,使用药害风险小,因而有一定的市场需求。
会议建议对此类农药挂号政策作适当调整:停止含有甲磺隆、氯磺隆、胺苯磺隆的制剂产物在国内使用,同意该三个产物作为出口境外使用的产物挂号,对于已经批准且在有效状态的挂号产物,限期变换为出口境外使用;同意氯嘧磺隆作为出口境外使用的制剂产物挂号;建议有关部门加强对该类农药生产企业“三废”排放和治理的监管。